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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评好词好句摘抄大全三年级_影评好段摘抄

1. 千里走单骑的读书笔记500字

别人都说《三过演义》这本书十分精彩,我便借了一本,好好看看,到底是否精彩。

当我读到《千里走单骑》这篇文章后,我体会到了关羽真是个勇猛、威武的硬汉,为了与刘备会合,并保护刘备的两位夫人,一路上东闯西闯,连过五关,斩了六员大将及上百名刀斧手,真是了不起。

当我读到汜水关太守卞喜在关外镇国寺埋伏了两百多名到斧手准备和关羽决战的时候,我体会到汜水关太守卞喜真是懦弱,打不过关羽就埋伏关羽。但卞喜也怕会输,便来了先礼后兵。可谁知道,卞喜约关羽的寺庙里的一个僧人,竟然是关羽的老乡,并告诉了关羽有人要他,使关羽反败为胜,杀了卞喜和他的刀斧手。

读到这里,真的不得不让我从心底里油然而生出一种对关羽勇猛精神的敬佩之情。再想想我们,真是羞愧不如,往往帮人的做点事情都怕吃亏,只有636f7079e79fa5e9819331333337376334在吵架里有点勇猛,正事去一点也不行。而关羽呢,为了保护刘备的夫人,不怕牺牲生命,单枪匹马,冲出重围。而我们现在的人,哪怕一根针把手扎破了,都会大哭大叫起来,真是自叹不如。

记得有一次我有一道数学题不会做,怎么想也不会,便不再思考了,可我想到关羽为了保护别人,不惜生命时,我便深感内疚,继续思考了下去,并做了出来。

《千里走单骑》这篇文章让我受益匪浅啊!

2. 关羽千里走单骑的读书笔记

《千里走单骑》讲述了一个这样的故事:刘备在曹操的大军的进攻下,兵败而逃,下落不明,一天,关羽忽然接到了刘备的密信,得知刘备在袁绍处,便辞别曹操,去投奔刘备,关羽一路前行,很快来到东岭关,与东岭关守将孔秀打了起来,关羽将孔秀一刀劈死,闯关而去,来到洛阳,洛阳太守韩福定下计谋暗算关羽,但是足智多谋的关羽识破了韩福、孟坦两人的诡计,二人瞬时成了关羽的刀下之鬼。

汜水关把卞喜劈为两段。在荥阳,一刀将王直砍死。

接着关羽通过滑州,在黄河渡口将秦琪拿下。夺得船只,渡过黄河。

关羽连过五关,斩杀六员大将,终于与刘备在古城相会。 关羽之所以能独自一人过五关斩六将,那是因为他有过硬的本领。

只要平时努力了,勤奋了,就会成功。我要坚持每天学习、读书,每天坚持打乒乓球。

3. 美髯公千里走单骑读后感

看到这个题目你应该知道,这是关羽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的故事。

事情是这样子的:关羽想去找刘备,要过五个关口,却没有文凭,便一边保护二夫人一边过五关,斩了孔秀,孟坦,韩福,卞喜,王植和刘延六将,每次与他们交战不过三四个回合,便胜了。

关公的忠义真是没话说,为了刘备,他把生死置之度外。他原本完全可以接受曹操给予他的金钱和地位,可他的心里,忠于刘备永远是第一位的。关羽并不是一个背信弃义的人,虽然他斩了曹操六将,但是曹操对他有恩,他也会知恩图报。《三国演义》中,有那么多勾心斗角的人物,关羽不受他们的影响,他说一不做二。

关羽的勇猛更是让人赞叹不已,一刀斩过去人就分为两截。他中了韩福一箭居然能自己给它拔出来,不管伤有多重,仍旧做战,我想:世上哪有这样的奇人,中了箭,还勇往直前,关公真是让人望尘莫及啊!

《三国演义》各个回合都很精彩,你不妨去看看。

4. 看过《千里走单骑》的朋友谈一下自己的感受吧~我们要写影评~

这是一部关于孤独的**。

爸爸和儿子的见面,在外人看来,是天经地义的。可是处在那个孤独圈子里的人,却不能够轻易地接受那看似轻松的交融。

两个不同的气泡,如果想汇合到一起,必须以自己的破裂为代价。

我们戴着面具,沉重的面具。连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要戴着这样一个面具,连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戴的是什么样的面具。想,很想,非常想。可是,我们不能放下面具去说那些自心里很想说的话——那些话只能藏在面具的下面,说给自己听。

是的,我们是在装。可是,到底为了装什么?装给谁看?没有答案。就这样装着,两个自己在身体里打仗,不分胜负。可是输的人最后还是自己。

健一喜欢呆在遥远的云南,只是因为在这里没有人和他说话——他听不懂,他们也不会说。孤独的人会爱上孤独,会上瘾,愈孤独愈孤独,最后,不能自拔。那种想把自己封闭的想法,是一个缺乏安全感的人所具有的天赋。因为孤独,所以更想孤独。不需要别人的介入,根本不想有别人介入。

可是,他们本身却憎恨着孤独,他们渴望不再孤独。

这原本就是一种逃避,为了逃避的逃避。

父亲也是自己一个人呆在渔港,用逃避来增加自己的安全感。父子就是父子,从骨子里就是一样的,单方面的不承认,无法改变这一切。可是逃避是不能增加安全感的,孤独的感觉反而会更加强烈,不可抑止。

杨杨的不肯见父亲,是一种原始的本能。他不知道从道德上讲,一个私生子的父亲应该背负哪些责任,也不知道作为一个私生子,父亲欠自己多少感情上的债。但是,他就是出于一种最原始、最真实的本能,他不要去见他的父亲。

杨杨的“不肯见”和健一的“不肯见”,是不同而又相同的。不同,在于杨杨的行为之后,没有那么多复杂的情感纠葛;相同,是因为他们都过不去自己拦在自己眼前的那条沟,自己摘不下自己戴在脸上的面具。

那条拦在眼前的沟,就是代沟。

代沟,就是自己给自己设下的埋伏。

难道倔强的仅仅是儿子吗?父亲在整个**里表现出的只是爱。可那是悔悟之后的爱。在那之前,**没有表现出的,是他们在年轻时的过失,那些如同今天儿子所表现出来的矛盾和倔强。这个轮回如实的落到了年老后的父亲身上,没有一点偏差,正中。

横在眼前的代沟,是两代人共同挖下的。

渴望彼此的融合,又极力地掩饰着自己。怕危险,于是就逃避。可是,逃到哪里也找不到安全。

两个气泡,想要完全融合,就要付出破裂的代价。

在空气中,即使自己已经破裂,他们也将永远不能融合。

但,如果它们是在水中呢?

想说些什么,必须要对父亲说些什么。这种冲动反复地撞击着我。拒绝了特地来医院看我的父亲之后,我陷入了深深的悔恨之中。与疾病相比,悔恨更加让我感到沉重。

母亲去世的时候,我没能原谅父亲。父亲一句话都不辩解,就一个人去了偏僻的渔港。我当时就想,您是在逃避。不过,我自身也一直在逃避。即使在您来医院看我的时候,我还在继续逃避着。

为什么去中国,做这件并不重要的事情呢?是的,我确实喜欢面具戏。那是因为我发现了,隐藏在面具下的真正面孔,就是我自己。欢笑的背后,我在咬牙忍耐着。悲愤起舞的同时,我却在伤心流泪。这就是我心里的感受。

其实,某一个唱段对我一点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人与人之间,应该要摘下面具。

我等您尽快回来。爸爸,我想用真正的面孔和您说话。

为什么一定要故作孤独状呢?因为戴着一面孤独的面具,就一定要像一个孤独的人一样,孤独地生活吗?

当局者清,没有做过父亲和儿子的人,是永远也无法体会到,那种戴着面具的沉重,和摘下面具的痛苦。

5. 读《千里走单骑》**有感

手头有一张《新京报》,是二十二日中午去首都时代影城换晚上七时《千里走单骑》的票,回来时在地铁站里买的。

看完《千里》的第二天中午方有时间翻看,里面正有一版是对编剧邹静之的访谈。 邹静之谈到,他之所以能在众多候选编剧中胜出(据他讲,国内的编剧没有不盼望跟张艺谋合作的),是因为他解决了“一个日本老人为什么来中国”的问题,也就是为整个故事提供了推动力。

这似乎证实了我的猜想:张艺谋的创作团队是先对故事后面的华彩部分有了构想,再回头去寻整个故事的缘起。再极端一点想,我甚至怀疑最初的故事就简单地建立在一句“千里走单骑”之上。

这怀疑是有理由的。邹静之透露,在张艺谋一伙的原始构思中,日本老人远赴云南,为的是一个朋友的嘱托,所谓“千里走单骑”,全在一个“义”字。

如今故事改为“父亲为了儿子去丽江”之后,主旨转为“父子情”,“义”字虽已不存,“千里走单骑”的名字却留了下来。这种故事的做法好比填词,先有词牌,想好得意的佳句,再敷衍完全篇。

一般认为,张艺谋过往的佳作都有一个强的文学基础,换言之,有一个好的故事。他亦证明了其将好故事转化为好**的功力。

而之后《英雄》和《十面埋伏》的骂名四起,也是故事坏了事。海报上写得分明:张艺谋和王斌是“故事”,王斌仍然是“文学策划”。

故事的主宰自然还在张导演手中。张艺谋之所以能在《千里》能恢复水准,在我看来,是请到了一个好的、职业的编剧。

职业的编剧与张艺谋和王斌的区别之处,在于通过技术上和细节中的处理,能够将一个故事讲得合乎情理、乃至动人。 前面说到邹静之为整个故事找到一个推动力:高田与儿子健一隔阂有年,健一病而将死,高田知健一常去丽江拍摄,并有今年再去拍摄傩戏“千里走单骑”一折之约,于是代健一去拍,以慰健一。

这个动力细想起来,仍然不免牵强,而且老套。而实际上在影片的三分之一处,在儿媳打电话给高田说健一为他的好意动容,说“千里走单骑”完全不重要,让他回来时,这动力已经显著地减弱了,到了影片四分之三处高田闻知健一已死,这动力则已完全消失。

故事之所以还能进行下去,是因为另一对“父子”的出现。 高田去丽江拍傩戏,是奔着名为李家明的戏子去的。

不想李家明犯事进了监狱,要蹲三年。高田在导游和当地人邱林的帮助下进了那监狱,正要拍时,李家明却说没了情绪,想他的私生子。

于是故事就以高田去石头村找李家明的儿子杨扬,并努力将之带至监狱实现“父子相见”为线索进行下去了。这亦构成了故事三分之一过后的主要动力。

没有理由认为编剧放弃第一个动力是无心之失。在我看来,如此处理非常聪明,一是没有让这个略显牵强的动力贯穿始终,二是避免了影片以高田父子临终相见一笑泯恩仇的俗套。

高田和他要完成的任务之间隔着诸多障碍,语言的(邱林的日语基本不通)、文化的(村主任、监狱管理人员的中国式逻辑),规制的(日本人进中国监狱给摄影),地理的(中日之远),交通的(载他和杨杨去监狱的拖拉机坏在了半路),通讯的(手机信号覆盖不好)障碍,“每一个障碍都可以克服他”。不过在编剧的处理之下,这些障碍都没有造成大的麻烦,没有克服他,而都被他克服了。

这**在用减法,减去了这些障碍会带来的矛盾冲突,减去了丽江这个背景(丽江风情从没有成为主角),减去了两次可能最具“戏剧性”的“父子相见”。 一个没有克服的障碍是死亡,高田没有及得见到健一。

另一个没有被克服的障碍是情感上的隔阂。周折过后,杨杨却说还未准备好去见父亲。

高田竟依了他。 **用加法的地方,或者说着墨之处,是在描写高健与杨杨迷路之后同处的那一夜,以及那之后的分别。

这或可看作“父”与“子”时空错位的相见,父见了多年不见的子,子见了从未谋面的父。而高仓在别了杨扬之后再进监狱,不为拍戏,只为让李家明看看他儿子的照片,则成了故事最后阶段发展的动力。

影片里没有健一的镜头,而在**最初的宣传中,健一一角写明了是由中井贵一出演的。让健一在视觉上消失,就构成了另一处减法。

目前还无法确知此为导演创作上的故意,还是为了增加放映场次的被动修改,客观上确有“留白”的效果。 健一在闻知父亲去中国后说的话和他死前口授的信,都是儿媳传话给高田的。

但也有可能健一没有说这些话,没有同父亲和解,一切的话语都出自儿媳好意之下的虚构? 这是**留给观者的一个悬念。 我和贝瑞看的那一场,大概有四成的上座率。

看《无极》在同一个放映厅,是首映之后的第二天,座位是满的。和看《无极》时一样,场中也是笑声不断,不过笑的不再是情节和台词,而是片中诸多业余演员真切的本色演出,和因为本色而来得格外熨贴的台词。

贝瑞跟我说,影片一切皆好,就是李家明竟然哭到滴下鼻涕,让人不能接受。我笑她,说她因为有洁癖才会有此怪诞想法。

我亦想到高仓健在**中哭了几回,与影片通篇的克制手法不无冲突。后来又明白我这乃是另一种洁癖。

6. 千里走单骑读后感

关云长千里走单骑读后感书是一把钥匙,带领我们开启知识的大门;书是一位精灵,它赋予我们神奇的力量;书是一艘战舰,它带领我们在知识海洋中乘风破浪,关云长千里走单骑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三国演义》当中的一章“关云长千里周单骑”。 关云长,是三国时期的英雄人物,武艺高强,战无不胜,看重情义,有着一段可歌可泣的兄弟情缘。

他过五关斩六将为的是一份兄弟情义,他不惜付出生命,来保护刘备的家属,千里走单骑为的只是能兄弟重逢, 说起关公关老爷,还跟我有过一段不解之缘呢。那一章中说的是刘备兵败,兄弟分离,关羽投降了汉室,而刘备却投降了袁绍。

大家都知道刘,关,张兄弟三人自从桃园三结义后,就未分开过,而如今却是兄弟分散。读到这里我的心中已满是兄弟,因为我也正处在兄弟分离的痛苦当中。

想到这里,我的腮边,不禁流下几颗晶莹剔透的泪珠。兄弟分离心如刀割,就算是武艺超群的关公公老爷也莫过于此呀。

读完的那一刹那,让我大彻大悟,如果不曾走过兄弟这条路,有怎么会明白兄弟在是最要的“包袱'呢?他关云长这段刻骨铭心的兄弟情义将永存于我的心头。

7. 三国演义好词好句和赏析和心得

一、「过五关斩六将」:当时关羽因为要保护二位嫂嫂及侄儿的情况下,不得已只好屈服于曹军之下,但关羽虽处在曹营下,却无时无刻地挂念的大哥,时时打听大哥的下落,直到有一天关羽终于知道大哥现处在河北袁绍那里,他赶快提刀跨马护送着两位嫂嫂及随行的女眷们乘车,到了东岭关口,因偏将孔秀执意要请示曹丞相之后,此时,关羽已怒火上升,就把孔秀劈成两半,消息传到洛阳 ,虽洛阳守将韩福和孟垣商量对策,但哪里是关羽的对手,两人都被关羽所劈死,像这样,关羽一连闯过五个关口,杀了六员守将, 才渡过黄河,他虽然感到有些愧对曹操,但此时的他只想赶快和大哥碰面,杀了这么多人,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二、「的芦救主」:此时,刘备虽然对刘表的召请,心里感到疑惧,但又不得不去,所以,刘备便带着赵云,跨着的卢,向襄阳出发,蔡瑁装得非常恭谨,到了第二天早上,荆襄九郡四十二州县的文武官吏,开始参加刘备代替刘表主持的「丰年大宴」,赵云非常小心的跟在刘备身旁,于是,蔡瑁又设下计策,把赵云支开,等到酒过三巡之后,伊藉执着酒杯,个人总结走近刘备席前,悄悄地向他说过:「蔡瑁想要杀你,你赶快从西门逃走吧!」于是,刘备立即跨上的卢向西门逃出去,但没想到走不到几里路,前面有一条又深又急的河,此时,刘备只好向急流中跨下去,这时,刘备嘴里喃喃地念道:“的卢,你要救我!”的卢好像是听懂他话似的,奋力窜起来,使刘备脱离了险境。

这二则故事使我受到了启发,(一)是让我感受到关公的重义气,即使大哥在天涯海角,只要有消息,也要把两位嫂嫂平安的送到大哥手上,把自己的生死置之身外,一切以两位嫂嫂的安全为重;

(二)是让我感受到人不可只注重外表,认为它是坏的而舍弃它,就像是的卢一样,纵使它是会克主的,但刘备却不在意它,可能是刘备的仁心感动了的卢马,所以,在主人最危急之时,它无克主反而是救了主人一命。

看完三国演义,才感觉到中国文学的博大精深,也感受到作者的写作能力,罗贯中把所有人物都描述的栩栩如生,如:关羽的义、张飞的直、诸葛亮的忠及曹操的奸等……,让读者都与故事的剧情融合为一体,随着故事剧情的高潮而起伏,「三国演义」因为属于章回,故事具有连续性,让人有一直想看下去的心理,而且不会觉得枯燥乏味,故事编排得宜,紧张刺激,使人有一种深陷其中,好像自己也处在东汉末年,群雄割据的乱世之中,「三国演义」不仅是在当时有一种象征的功用,也是令一种体制的创新,更是研究明清的典范之一,所以,「三国演义」真是一本值得在再看的好书,每阅读一次,就感觉多了一次不同的体验,文学素养也提升了许多。

在三国中,我最佩服的人是关羽,他不但武工好,而且人也好。在跟曹操打仗时,他因带着二嫂,所以才降汉。其实他还是一心想找到刘备,保护好二嫂的。等到他得到一匹“赤兔马”时,便立即骑着这匹“赤兔马”又去找刘备了。在山下遇见二嫂,他也不忘把二嫂带回去,真是一名当之无愧的好汉。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但一得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他不但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

曹操的诡诈,刘备的谦逊,孔明的谨慎,周瑜的心胸狭窄,每一个人物都具有不同的性格。

如果说魏国在三国里智谋最强,一点也不为过。曹操的用兵堪称举世无双,司马懿就更是用兵如神。但是两个人都有自己致命的弱点:曹操多疑,司马懿太过阴险。再说蜀国,首当其冲的必定是卧龙:诸葛亮。他那过人的机智,娴熟的兵阵,无不让后人叹为观止。还有像凤雏:庞统、姜维、徐蔗等等一些人物,我认为都不如孔明,但是他们都对刘备忠心耿耿。吴国,一个占据三江六郡的国度,能算得上是有谋略的,也就是周瑜了,少年时期的周瑜就熟读兵书,精通布阵。

这些人物和国家我们不难看出人的性格的重要性。性格关系着成功。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要忠义,也应该要有诚信吧。如果一个人把现实生活中最为宝贵的诚信也丢掉了,那这个人还有什么呢?金钱、地位、官职?这些都是次要的。诚信是一个人的永久,如果没有了诚信,大家都不信任你,而且又在你背后指指点点,你不会难过吗?这些又岂是金钱、地位、官职能弥补的?我相信,你也不想做一个缺点多的不胜枚举的人吧!所以,让我们打开诚信的大门,用我们永久的去面对人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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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描写秋雨的句子

2012-08-20 15:53来源:作文网作者:桔梗我要投稿

惟有窗外的秋雨若有若无的飘着,悬在空中象一个说不完的故事,没有开头,也看不到结局。

时分,窗外,秋雨,淅淅沥沥,清清冷冷,宛若跌落凡尘的精灵,曼舞轻歌,却又缥缈无着。立秋早已过了,前段时间,秋老虎无所忌惮的肆虐,闷热、潮湿的气温让人不畅,期盼着能有一股凉爽的秋风拂面而来,将笼罩周身的热浪一扫而光,多好!终于等到了,阵阵秋风吹起,一股一股的凉意扑面而来,站在屋外,尽情的享受着这久违的凉爽。沐浴着秋风,蓦然从心底对秋风产生了一种从未有过的亲切感。秋风袭过,凉意顿起,我不由沏一盏热茶,静静地看着一片片叶子在袅绕的烟雾中慢慢舒展身姿,嗅着淡淡的茶香,轻抿,热流驱散了丝丝凉意,思绪却随着这雨声,越来越密。

秋风秋雨夜,最是秋思时。“雨中黄叶树,灯下白头人”。任岁月流走,苍老了沧海桑田。季节依旧,却已物是人非。听秋雨呢喃,如同你对我细语未来:执手相伴,观天边云卷云舒;篱边品茗,享田园静悠随意;黄昏漫步,笑谈生活百味杂陈;这一切的一切,笑着听着看着想着,思绪走进我的梦里,这就是我一直渴望和追求的宁静淡泊,与世无争。就在这个美丽的季节,曾是相遇相知相恋相思,这多情的深秋,温柔的深秋,迷人的深秋,缤纷的深秋,诗意的深秋。

你看那细密如织的秋雨,就象一个经历沧桑的耄耋老人一样,在经历了太多的轰轰烈烈之后,方知晓平平淡淡才是人世间最最重要的,所有的荣誉、光环、成就……都只是暂时的,不管是任何人,都不能永远站在顶峰,总有坐在山下休息的时候。

窗外,雨,柔柔地下着,下着……这秋雨,分明是上天撒下的甘露,滋润着绿树红花,涤荡着生命万物……秋雨敲打出动听的旋律,缠缠绵绵,如泣如诉。听着窗外屋檐下滴滴答答的雨水声,一种缠绵悱恻的情思像窗外的绵绵秋雨一样从心头缓缓升起,一种看雨的冲动骤然而至,“看雨去!”城市的夜晚灯光如织,放眼望去,细密的雨丝在灯光的辉映下熠熠生辉,站在雨中,绵绵的雨丝洒在脸上,那种清凉的感觉让人倍感亲切。秋雨正如秋天的脾气一样,用它那特有的柔韧、沉着、冷静、不慌不忙,让万物在不知不觉中黯然失色、退尽铅华。因为再好的戏剧都有谢幕的时候,辉煌总是瞬间的。绵绵的秋雨用它那温文尔雅的个性缓缓的滋润着大地,给即将收获的万物送去最后的雨露。因为秋雨知道,成熟的生命不需要狂风暴雨。雨势急骤,声音慷慨激越,如百马齐鸣,万马奔腾。雨势减缓,声音也微弱下去,轻柔地沁入我的心,听雨人心中便漫出不尽的情意。望着地面上的积水,在秋风的吹动下闪着一层层亮点,突然感到这个深秋好冷,忍不住打起了寒战。秋雨滴滴达达,我仿佛走进了雨幕连连的幻境,一切看上去幻幻真真,幽幽切切,在斑斓中若隐若现,眼前的一切在霓裳飞逸的虚幻之中,犹如一帘温柔的幽梦,把一切都毫无遮拦地写意在雨幕之间。

站在雨中,仰望苍穹,蒙蒙的夜空深不可测,沐浴着秋雨带来的凉爽与惬意,一种浓浓的释怀之感涌上心头。秋雨,人生,人生,秋雨。人生多么需要具有秋雨那种柔韧、沉着、冷静的个性,如果我们人生多一点秋雨的那份缠绵,多一点沉着、柔韧与冷静,那我们人生将会平添多少欢乐与开怀。我们人生之所以有那么多的忧愁与烦恼,,就是因为我们有时太急躁、太急功近利所致。秋雨虽然会给我们带来许多伤感,但秋雨总会让我们在伤感中产生许多感悟,许多对人生,对生命,对宇宙的感悟。站在雨中,感受着深秋的阵阵凉意,一颗躁动的心渐渐归于宁静与安逸。秋天,秋雨,成功,收获,秋天总是和收获连在一起,秋天是一个收获的季节。在收获的季节里,绵绵的秋雨是否是上苍刻意安排给人间的,让人们在收获的季节对过去的日子进行一番思索,不管是忧伤也罢,还是快乐也罢,都是对过去岁月的一种总结,人与万物一样都是在不断的反思中进化的。秋雨之所以缠绵悱恻,就是为了提醒人别忘记过去。秋风、秋雨,秋天总是一个让人思念的季节。看着万物逐渐的萧条零落,看着绿叶渐渐的枯黄,看着花儿在秋风、秋雨中无奈凋谢,那种岁月无情、时光一去不复返的厚重的失落感总是在心间浓浓的涌起,人生苦短的感慨油然而生,思念就像潮水一样一浪高过一浪,不断的拍打着心儿,拂不去,理还乱。回首人生已经过去的几十年,蓦然间,掐指一算,如果人生真得有百年,自己生命的年轮已经逝去了三分之一,一种难言的苦涩禁锢周身,过去的已经永远过去了。如今,儿时的无忧无虑,青春时的澎湃只能作为一种回忆去享受了,在回忆中,能够让自己情不自禁掩口而笑的乐事已经所剩无几,过去的已经变成历史,已经永远的尘封在记忆中。在这秋的季节里,秋风、秋雨勾起了自己无尽的思绪,这浓浓的思绪穿越了时间的隧道,让自己对过去的人生有一个细细的回味。虽然在人生的进程中我们随时都在回味,但太多的回味我们只是搜索记忆中美好的东西。人最大的缺点就是不能自己解剖自己,不能看到自己身上存在的缺点与不足,对人来说学会自己解剖自己是一件非常难得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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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犬八公书好词佳句

1. 求杀死一只知更鸟好句英文版,30个左右

“You never really understand a person until you consider things from his point of view。 Until you climb inside of his skin and walk around in it.”

除非你从别人的观点考虑问题——在你钻进别人的身体里四处游荡之前,你决不会真正了解他。

“People generally see what they look for, and hear what they listen for.”

人们通常看到的是他们想看的,听到的也是他们想听的。

“Before I can live with other folks I've got to live with myself. The one thing that doesn't abide by majority rule is a person's conscience.”

在与别人相处之前,我得先跟自己相处。唯一一件不会遵从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的事是人的良心。

“You can choose your friends but you sho' can't choose your family, an' they're still kin to you no matter whether you acknowledge 'em or not, and it makes you look right silly when you don't.”

你可以选择自己的朋友,但你不该也无法选择自己的家庭。无论你是否对家人心存感激,家人一直都是你的牵绊。而当你对家庭丧失感激之情时,会让你看上去很愚蠢。

“There's a lot of ugly things in this world, son. I wish I could keep 'em all away from you. That's never possible.”

孩子,这世界上有很多丑恶的事情。我希望我能让这些丑恶都远离你。但那是不可能的。

2. 杀死一只知更鸟英文台词

Atticus Finch:I remember when my daddy ge me that gun. He told me that I should never point it at anything in the house; and that he'd rather I'd shoot at tin cans in the backyard. But he said that sooner or later he supposed the temptation to go after birds would be too much, and that I could shoot all the blue jays I wanted - if I could hit 'em; but to remember it was a sin to kill a mockingbird. Well, I reckon because mockingbirds don't do anything but make music for us to enjoy. They don't eat people's gardens, don't nest in the corncrib, they don't do one thing but just sing their hearts out for us.

Scout:May I see your watch? "To Atticus, My Beloved Husband." Atticus, Jem says this watch is gonna belong to him some day.

Atticus Finch:That's right.

Scout:Why?

Atticus Finch:Well, it's customary for the boy to he his father's watch.

Scout:What are you gonna give me?

Atticus Finch:Well, I don't know that I he much else of value that belongs to me。 But there's a pearl necklace; there's a ring that belonged to your mother. And I've put them away, and they're to be yours.

Atticus Finch:If you just learn a single trick, Scout, you'll get along a lot better with all kinds of folks. You never really understand a person until you consider things from his point of view。 Until you climb inside of his skin and walk around in it.

3. 求 杀死一只知更鸟 中的一段英文

是这一段吧?是在第11章的结尾。

。。。。。You know, she was a great lady." "A lady?" Jem raised his head. His face was scarlet. "After all those things she said about you, a lady?" "She was. She had her own views about things, a lot different from mine, maybe。 son, I told you that if you hadn't lost your head I'd he made you go read to her. I wanted you to see something about her- I wanted you to see what real courage is, instead of getting the idea that courage is a man with a gun in his hand. It's when you know you're licked before you begin but you begin anyway and you see it through no matter what. You rarely win, but sometimes you do. Mrs. Dubose won, all ninety-eight pounds of her. According to her views, she died beholden to nothing and nobody. She was the brest person I ever knew."

在这里有英文版整本,而以上的那一段在第49页。

/3550-To-Kill-A-Mockingbird-Harper-Lee?p=49

4. 求杀死一只知更鸟英文影评,500字,原创,在线等

以前刚好写过,绝对原创,再给点分吧The story To Kill a Mocking Bird is told by Scout Finch, who was just six years old when the whole thing hened in 1932. Scout and her brother Jem were the direct witness. This film showed in the point of children's view is particularly impressive. In the process of the story, Scout and Jem gradually grasp the essence of understanding, growing up, justice, and the challenge of belief.Kids usually tend to believe the story of ghosts, so when Jem and Scout learn the horrible hearsay of their neighbor Boo, they always feel fully convinced and frightened. However, when Jem regularly get some little presents in a tree hole and get his folded pants after their exploration of Boo's house, he begins to dou about the thing and what kind of man Boo really is. That is quite something for a child to do so, because he collects all of the presents and is willing to suspect the fact that everyone else believes in. Maybe he is not firmly sure about his thoughts, but the process of douing has thought him the important thing about understanding a person or anything else. The result is Boo ses him and his sister, and the misunderstanding is wiped out.Scout is kind of a stubborn and naught girl. But she admires her father Atticus very much, so does Jem, because Atticus represents justice in their hearts. Kids also need expression and being understood even thought they are regarded as irascible and thoughtless by most adults. It is Atticus who never holds one-side views. He always gives opportunities to children or anyone else to make explanation for themselves. Influenced by their father, Jem and Scout believe that the world should be fair and harmonious. An impressive scene in the movie is that Jem and Scout are left in the car, while Ewell, who stigmatizes Tom Robinson as a criminal, stares at Jem ferociously. I can see that Jem is really frightened then. He can't make sense of racial discrimination, but at that time, he is facing it directly, through the ugly and disgusting features of Ewell. Jem turns to his father out of his instinct because he just can't bear the injustice and threaten then. Thereafter, when Jem and Scout come to the court and see the unjust judge about Robinson, they still feel shocked and confused by the real society. But somehow, they start learning to face it directly. That is rather a kind of growing up I think.This film To Kill a Mocking Bird presents the world from the view of two kids which gives watchers a strong sense of reality because kids always are pure and close to the nature. Jem and Scout find the injustice and ugliness in the court. They once believed that their father could do everything but the result disoints them and lets them know the kinds of guilt in the world. We watchers are easily moved by the real and sincere sense that the film conveys.。

5. 杀死一只知更鸟英文内容简介

一、英文简介To Kill a Mockingbird is a novel by Harper Lee published in 1960. It was immediately successful, winning the Pulitzer Prize, and has become a classic of modern American literature. The plot and characters are loosely based on the author's observations of her family and neighbors, as well as on an event that occurred near her hometown in 1936, when she was 10 years old.The novel is renowned for its warmth and humor, despite dealing with the serious issues of rape and racial inequality. The narrator's father, Atticus Finch, has served as a moral hero for many readers and as a model of integrity for lawyers. One critic explains the novel's impact by writing, "In the twentieth century, To Kill a Mockingbird is probably the most widely read book dealing with race in America, and its protagonist, Atticus Finch, the most enduring fictional image of racial heroism."As a Southern Gothic novel and a Bildungsroman, the primary themes of To Kill a Mockingbird involve racial injustice and the destruction of innocence. Scholars he noted that Lee also addresses issues of class, courage, compassion, and gender roles in the American Deep South. The book is widely taught in schools in the United States with lessons that emphasize tolerance and decry prejudice. Despite its themes, To Kill a Mockingbird has been subject to campaigns for removal from public classrooms, often challenged for its use of racial epithets.Reaction to the novel varied widely upon publication. Literary analysis of it is sparse, considering the number of copies sold and its widespread use in education. Author Mary McDonough Murphy, who collected individual impressions of the book by several authors and public figures, calls To Kill a Mockingbird "an astonishing phenomenon".In 2006, British librarians ranked the book ahead of the Bible as one "every adult should read before they die".[3] It was adapted into an Oscar-winning film in 1962 by director Robert Mulligan, with a screenplay by Horton Foote. Since 1990, a play based on the novel has been performed annually in Harper Lee's hometown of Monroeville, Alabama. To date this is Lee's only published novel, although Go Set a Watchman is scheduled to be published on July 14, 2015. Lee continues to respond to the book's impact even though she has refused any personal publicity for herself or the novel since 1964.二、中文简介 《杀死一只知更鸟》(英语:To Kill a Mockingbird),直译应为“杀死一只反舌鸟”,台译“梅冈城故事”,是美国作家哈珀·李于1960年发行的,荣获当年度普利策奖。

此书刚出版便获得极大成功,并成为美国现代文学的经典。的剧情与人物部分取材自作者对其家人与邻居的观察,以及一起发生在作者10岁时(1936年)故乡附近的一起。

虽然故事题材涉及种族不平等与等严肃议题,其文风仍温暖风趣。以第一人称著成,叙述者的父亲阿提克斯·芬奇在书中为道德端正的角色,亦是正直律师的典范。

一名评论家这样解释有巨大影响力的原因:“在二十世纪,《杀死一只知更鸟》大概是美国最广为阅读的种族相关书籍,而它的主角阿提克斯·芬奇则塑造了种族正义最不朽的形象。”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部南方哥德与教育,主题涉及种族歧视与滥判无辜。

学者指出哈珀·李着墨于阶级、勇气、同理心,以及美国南部诸州性别角色议题。在英语系国家,《杀死一只知更鸟》常被纳入学校教材中,传递宽恕和反偏见的信息。

《杀死一只知更鸟》也因其种族歧视性语言而被列为文学挑战性书目。 对的评价千差万别。

虽然对的文学评论甚少,但因其销量巨大而在教育界广为使用。作家玛丽·麦克多诺·墨菲从一些作家和出版社那里搜集意见后,认为的成功是个“令人吃惊的现象”。

[3]1962年,被改编为同名奥斯卡获奖**。自1990年起,由改编的戏剧在作者故乡门罗维尔年年上演。

至今为止,《杀死一只知更鸟》是李唯一出版的;虽然就此李对外界一直有回应,但她自1964年起拒绝对她个人或做任何宣传。

6. 杀死一只知更鸟英文内容简介

一、英文简介 To Kill a Mockingbird is a novel by Harper Lee published in 1960. It was immediately successful, winning the Pulitzer Prize, and has become a classic of modern American literature. The plot and characters are loosely based on the author's observations of her family and neighbors, as well as on an event that occurred near her hometown in 1936, when she was 10 years old.The novel is renowned for its warmth and humor, despite dealing with the serious issues of rape and racial inequality. The narrator's father, Atticus Finch, has served as a moral hero for many readers and as a model of integrity for lawyers. One critic explains the novel's impact by writing, "In the twentieth century, To Kill a Mockingbird is probably the most widely read book dealing with race in America, and its protagonist, Atticus Finch, the most enduring fictional image of racial heroism." As a Southern Gothic novel and a Bildungsroman, the primary themes of To Kill a Mockingbird involve racial injustice and the destruction of innocence. Scholars he noted that Lee also addresses issues of class, courage, compassion, and gender roles in the American Deep South. The book is widely taught in schools in the United States with lessons that emphasize tolerance and decry prejudice. Despite its themes, To Kill a Mockingbird has been subject to campaigns for removal from public classrooms, often challenged for its use of racial epithets.Reaction to the novel varied widely upon publication. Literary analysis of it is sparse, considering the number of copies sold and its widespread use in education. Author Mary McDonough Murphy, who collected individual impressions of the book by several authors and public figures, calls To Kill a Mockingbird "an astonishing phenomenon".In 2006, British librarians ranked the book ahead of the Bible as one "every adult should read before they die".[3] It was adapted into an Oscar-winning film in 1962 by director Robert Mulligan, with a screenplay by Horton Foote. Since 1990, a play based on the novel has been performed annually in Harper Lee's hometown of Monroeville, Alabama. To date this is Lee's only published novel, although Go Set a Watchman is scheduled to be published on July 14, 2015. Lee continues to respond to the book's impact even though she has refused any personal publicity for herself or the novel since 1964.二、中文简介 《杀死一只知更鸟》(英语:To Kill a Mockingbird),直译应为“杀死一只反舌鸟”,台译“梅冈城故事”,是美国作家哈珀·李于1960年发行的,荣获当年度普利策奖。

此书刚出版便获得极大成功,并成为美国现代文学的经典。的剧情与人物部分取材自作者对其家人与邻居的观察,以及一起发生在作者10岁时(1936年)故乡附近的一起。

虽然故事题材涉及种族不平等与等严肃议题,其文风仍温暖风趣。以第一人称著成,叙述者的父亲阿提克斯·芬奇在书中为道德端正的角色,亦是正直律师的典范。

一名评论家这样解释有巨大影响力的原因:“在二十世纪,《杀死一只知更鸟》大概是美国最广为阅读的种族相关书籍,而它的主角阿提克斯·芬奇则塑造了种族正义最不朽的形象。”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部南方哥德与教育,主题涉及种族歧视与滥判无辜。

学者指出哈珀·李着墨于阶级、勇气、同理心,以及美国南部诸州性别角色议题。在英语系国家,《杀死一只知更鸟》常被纳入学校教材中,传递宽恕和反偏见的信息。

《杀死一只知更鸟》也因其种族歧视性语言而被列为文学挑战性书目。 对的评价千差万别。

虽然对的文学评论甚少,但因其销量巨大而在教育界广为使用。作家玛丽·麦克多诺·墨菲从一些作家和出版社那里搜集意见后,认为的成功是个“令人吃惊的现象”。

[3]1962年,被改编为同名奥斯卡获奖**。自1990年起,由改编的戏剧在作者故乡门罗维尔年年上演。

至今为止,《杀死一只知更鸟》是李唯一出版的;虽然就此李对外界一直有回应,但她自1964年起拒绝对她个人或做任何宣传。

7. 杀死一只知更鸟英文原版好读吗

一本枕边书 在喜马拉雅上听完中文版《杀死一只知更鸟》,非常喜欢,买了英文原版来读。希望能啃下来。

列几个很打动我的地方:

儿子开学五年级,作文写得不咋的。不知怎样才能较快的提高他的写作水品?

1. 求《忠犬八公》台词30句

1、I he said that the soul is not more than the body。And I said that the body is no more than the soul。And nothing,not God is greater than one, than one itself is。

我曾说过,躯体与灵魂交融,难以分出孰轻孰重。世上任何事物,即使是上帝,也当众生平等。2、They taught me the meaning of loyalty that you should never forget anyone that you loved.

忠诚的意义在于我们不应该忘记爱过的每一个人3、The distance between life and death, for a dog, it cannot fathom, it only believe, his master will come back. It's life as a water passage, one point one year after year in bluestone station. As a dog, it has its principles, never abandon, regardless of sickness and death. It was lying there, ten years, and a landscape. For life or for death, however separated, to our wives we pledged our word.

生与死的距离,对于一条狗来说,它无法参透,它只相信,他的主人会回来。 它的如一注流水,一点一点在车站的青石台上年复一年地流逝。作为一只狗,它有它的原则,不离不弃,不论生老病死。它卧在那里,十年,透彻成一种风景。死生契阔,与子成说。4、Whether it is waiting for the previous owner, or waiting for me, I feel very touched, very hy.“ It teaches us the meaning of loyalty -- should never forget the people you love.不管它是在等以前主人,还是在等我,我都觉得很感动,很幸福。”它教会了我们忠诚的含义——永远不应忘记你爱的人。5、Moved to new lees to be deciduous, and how many conversion cycle, the only constant is standing waiting figure. Waiting for the silent witness to their most sincere, the most pure love, also deeply touched by people……

感动于新叶变落叶,多少个转换轮回中,唯一不变的是矗立等待的身影。用这无言的守候来见证自己最诚挚,最纯洁的爱,也深深打动着身旁的人们……6、Well, I think it's right to take you home. You stay with me。 in a warm house。

呃, 我想把你带回家应该没做错吧!你跟我待一块儿……在温暖的房子里……7、I just think you being all over tough about it. Dogs in the fix and dad just try to do the right thing.

我只是觉得你对这件事太苛刻了,狗狗迷路了,爸爸只是尽力做对的事而已。8、I never met my grandfather. He died when I was just little. But, when I hear about him and Hachi.

我没见过我外公,他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可听了他和Hachi的故事。或许你试过跟父母吵架,据理力争的跟他们顶嘴,但请尽量学着忍耐、学着了解他们的原因,即使父母再怎么不对,但他们毕竟是父母,辛苦赚钱就是希望我们能过得好的父母。在父母还健在时,我们就好好的做好子女应该做的事吧,不要让以后的自己有任何后悔。

2. 忠犬八公好的英文句子3个少的

忠犬八公里的优美句子

Faithful dog eight kilometers of beautiful sentences

忠犬八公里的优美句子

Faithful dog eight kilometers of beautiful sent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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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ithful dog eight kilometers of beautiful sentences

忠犬八公里的优美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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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忠犬八公》这本书中令我开心的片段,50字左右

大学教授帕克在小镇的车站上偶然遇到一只可怜的秋田犬,看到它孤苦无依的样子,就把它带回家,给它起了一个吉祥的名字“八公”。

小八公在教授的细心照料下,茁壮成长,成了一只温文尔雅的庞然大物,它和教授的感情很深,教授的妻子和女儿也非常喜欢“八公”,八公俨然已经成为这个家庭的一员。每天准时陪伴帕克上班,每天下午五点,准时出现在车站门口迎接帕克下班。

帕克走出车站那一刹那,看见八公迎接他时那深情凝视的双眸,八公兴奋的扑上前去撒娇的场面,我真醉了,那画面比久别重逢的恋人约会还要唯美,还要感动人! 然而,有一天,八公目送教授去上班,教授再也没有回来,教授在大学演讲时,突发心脏病而死亡,再也没有回到车站。八公依然每天下午五点在车站等候教授,双眼紧紧的凝视着车站出口,一天、两天、三天,春天树叶绿了,秋天树叶黄了,冬天树叶落光了,没有一片叶子,一年过去了;接着树叶又绿、又黄,雪花纷飞,一年又过去了……。

整整十年,它依然如故,在车站等候教授,直到它变老、变弱,在一个风雪交加的日子里,在默默等候中闭上了的双眼。看到这一幕,不知不觉自已早已泪如雨下。

我们都知道“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我们的祖先早在一万多年前就知道狗的长处,它嗅觉灵敏。据说东周时期贵族子弟出门打猎,狗便是必不可少的伙伴。

狗是最忠实的守卫者,看家护院是它的天职。古诗描写狗的长处的诗的也不少呢!“柴门闻犬吠,风雪夜归人”;“篱间犬迎吠,出屋候荆扉”;“旧犬知愁恨,垂头傍我床”;“黄犬却有情,当门卧摇尾”……。

诗里写出了主人回家狗喜相迎,让人感到温暧和欣慰;狗是通人性的,还有主人心情不好发愁,狗也会发愁。 狗是通人性的,狗是人类的朋友,可是我们人类是怎么对待自已的朋友呢?听说浙江某市有一狗肉节,每年杀狗无数,管在笼子里的狗亲眼目睹自已的同伴被杀戮,目光里充满无限哀思,甚至于浸满泪水,它是多么无奈,多么无助,等待它的是同样被杀戮、被残食的命运!去年夏天,我在贵州呆了十多天,那里人喜食狗肉,杀狗的手段更是残忍,他们用一根铁棍卡住狗的脖子,让它难以呼吸,最后窒息而死!**《犬王》在拍摄过程中,为了追求真实效果,竟然让一只屡立奇功的军犬身被冲向敌营,顿时灰飞烟灭! 说实在,如今好的影片不多,能感人肺腑,令人深思的影片更是鲜为人见。

那些残食狗的人们,去看看这部**吧!请你们住手,善待我们的朋友,你付出的是温情,得到的同样是温情! 观后感二: 是命运的安排,让“八公”和帕克教授在夜深的车站相识;是命运的捉弄,让“八公”无助目送帕克教授在清晨的车站离去;是命运的恩赐,让我们知晓了一个爱与等待、爱与忠诚的动人故事。 可是,我宁愿没有这样一个故事,宁愿没有这样一条名叫“八公”的小狗。

因为,“八公”在寒风呼啸、雪花纷飞的寒夜垂垂老矣、孤独等待的身影太令人心酸了。大家也许不知道,十年,对于一只狗来讲,几乎就是一生的寿命。

我坚信,“八公”是明明知道帕克教授再也不会从车站大门走出的,否则它也就不会在那天的清晨去做那从来不情愿的“叼球”游戏了。 明明知道无结果,为何还要用自己一生的代价,去坚守一个再也不可能的抚摸和拥抱?我想只有一个理由可以解释,“八公”把帕克教授当成了自己人生的全部。

帕克教授去世后,等待就成了“八公”的人生意义,它要用自己的一生来回报帕克教授的爱,直至生命最后一刻。 教授的女儿和“八公”是有共鸣的,“八公”时时刻刻想念帕克教授,女儿又何尝不是在日夜思念父亲呢。

爱有时意味着放手,她爱“八公”,她看懂了“八公”那望向远方的眼神,所以她忍痛和“八公”说再见,放它回车站。是啊,恶劣的生存环境和一生的希望相比又是多么的微不足道。

十年岁月,教授夫人重回旧地,看到已经步履蹒跚的“八公”仍在孤独等待的一幕时,她的心都要碎了。夫人拥抱老迈的“八公”,一如其年幼时一样亲切的称它为“好孩子”。

夫人哭泣着问“八公”,“你会病的,你还在等他吗?”。此时此刻,所有观众的心也都要碎了,泪水模糊了每一个人的双眼。

“八公”走了,生命的最后一刻,它终于等到了离别十年之久的教授。虽然只是幻觉,但观众再次泪流满面的同时,又会有一种发自内心的欣慰。

期盼美好的事物终有一日会实现,这正是人性的光辉所在。 夜深了,流动的钢琴音符、低沉悠扬的大提琴,声声沁入我内心最柔软的部分,我起身望向窗外,城市的灯光黯淡,我依稀看见了“八公”那坚守等待的身影。

爱,是忠诚与等待。

4. 蓝眼忠犬好词好句

分享好词佳句:好词:悲喜交加 千言万语 不期而至 习以为常 镇定自若梦寐以求 同甘共苦 空无e5a48de588b67a686964616f31333431376538一人 不知所措 齐心协力 奄奄一息 张牙舞爪 神奕奕 细雨绵绵 望而止步 欢声笑语 眼花缭乱 议论纷纷 大惊小怪 老奸巨猾迷迷糊糊 胡言乱语 名正言顺 半信半疑 光明正大理直气壮 偷偷摸摸 翻山越岭 天涯海角 热泪盈眶嬉皮笑脸 泪流满面 恭恭敬敬 老泪纵横 感天动地三长两短 横七竖八 勃然大怒 喜怒无常 饱含深情依依不舍 薄雾缭绕 巍峨雄伟 粉身碎骨 惊魂未定血盆大口 虎视眈眈 活蹦乱跳 置之度外 面不改色 佳句:1.今早,我看见草叶上白花花的,那是昨晚的露水凝成了霜.2.墨绿色的叶子中间,长出了一堆黄褐色的东西来,如一团熊熊燃烧的火焰.3.淡青色天空中,云不成朵,只有随意的几抹,瓷砖似的发亮.4.深秋的乡村,一切绚烂都归于平淡,只剩下田埂上的野菊花寂寞地开放.5.不知不觉间,外面开始滴滴答答下起雨来了.看着顺着玻璃窗往下淌着雨水,我相信,这一定是老天爷留下的感动的眼泪.6.秋风浩荡,河边的芦苇花如风中的旗帜.天空中没有一丝云.7.这蓝山的夜,真的很美,虚幻得如同仙境.月光像水一样流泻,与轻柔的蓝雾交融,整座蓝山便晶莹起来.这周围都是黑黝黝高山,蓝山就如同藏在群山中的一块巨大的蓝宝石.8.湖水十分清澈,湖怪静卧在水底,他那庞大的身躯占据着湖的中央,他那无数条腕足向四面张开,几乎占据了整个湖底,犹如盛开的菊花的花瓣.其它句子略.希望能解决您的问题。

5. 西游记的好词好句

美不美,乡中水;亲不亲,故乡人。

黄袍怪变化后的形象: 形容典雅,体段峥嵘。言语多官样,行藏正妙龄。

才如子建成诗易,貌似潘安掷果轻。头上戴一顶鹊尾冠,乌云敛伏;身上穿一件玉罗褶,广袖飘迎。

足下乌靴花摺,腰间鸾带光明。丰神真是奇男子,耸壑轩昂美俊英。

这段词写得实在是妙,把一个儒雅学士的形象刻画的十分立体。从头到足,出奇的飘逸潇洒!形容典雅,体段峥嵘,怨不得皇帝也认不出来呀,只怕我们见到也得生出羡慕结交之心呢! 此是描写女儿国国王的一段词: 眉如翠羽,肌似羊脂。

脸衬桃花瓣,鬟堆金凤丝。秋波湛湛妖娆态,春笋纤纤娇媚姿。

斜軃红绡飘彩艳,高簪珠翠显光辉。说甚么昭君美貌,果然是赛过西施。

柳腰微展鸣金佩,莲步轻移动玉肢。月里嫦娥难到此,九天仙子怎如斯。

宫妆巧样非凡类,诚然王母降瑶池。 如何,若您是唐僧,只怕早已不取经了罢?呵呵!! 脸衬桃花瓣,就这一句就了得了,‘衬’字从宏观上写,写出了女王脸型的娇美,大约是瓜子脸吧;‘桃花瓣’,从微观上看,也可联想到女王肤质的柔腻和白滑。

其它的更不用说了!绝色美人呀! 师徒说话,不觉早已入更。正是: 沉沉宫漏,荫荫花香。

绣户垂珠箔,闲庭绝火光。秋千索冷空留影,羌笛声残静四方。

绕屋有花笼月灿,隔空无树显星芒。杜鹃啼歇,蝴蝶梦长。

银汉横天宇,白云归故乡。正是离人情切处,风摇嫩柳更凄凉。

这是玉免精中的一段词,主要是暗写真公主的可怜遭遇。我尤为欣赏是其中的两句:秋千索冷空留影,羌笛声残静四方。

此时正是深夜,玉宇无尘,秋千空悬,寒月留影,平日的欢闹早已远去;夜深人静,羌笛声起,悲韵不绝,更添凄凉;您动了侧隐之心了吗? 穿一件织金官绿紵丝袄,上罩着浅红比甲;系一条结彩鹅黄锦绣裙,下映着高底花鞋。时样□(上“髟”下“的”)髻皂纱漫,相衬着二色盘龙发;宫样牙梳朱翠晃,斜簪着两股赤金钗。

云鬓半苍飞凤翅,耳环双坠宝珠排。脂粉不施犹自美,风流还似少年才。

这是第二十三回中描绘的一位夫家姓贾,娘家姓莫的妇人的形象。你看,一个是贾(),一个是莫(没);只可怜了八戒了。

这一段写得相当流畅,颜色鲜艳夺目,重点描绘头饰,‘时样’、‘宫样’二字,说明这个妇人还是相当时髦;‘飞凤翅’、‘宝珠排’给人一种动感; 末两句更是画龙点晴之笔:脂粉不粉犹自美,风流还似少年才!您看看,可谓半老徐娘,风韵犹存,怨不得走投无路的八戒要说:“娘啊,既是他们不肯招我啊,你招了我罢!” 闺心坚似石,兰性喜如春。 娇脸红霞衬,朱唇绛脂匀。

蛾眉横月小,蝉鬓迭云新。 若到花间立,游蜂错认真。

飘扬翠袖,摇拽缃裙:飘扬翠袖,低笼着玉笋纤纤;摇拽缃裙,半露出金莲窄 窄。形容体势十分全,动静脚跟千样?。

拿头过论有高低,张泛送来真又楷。转身 踢个出墙花,退步翻成大过海。

轻接一团泥,单枪急对拐。明珠上佛头,实捏来尖 ?。

窄砖偏会拿,卧鱼将脚?。平腰折膝蹲,扭顶翘跟?。

扳凳能喧泛,披肩甚脱 洒。绞裆任往来,锁项随摇摆。

踢的是黄河水倒流,金鱼滩上买。那个错认是头儿, 这个转身就打拐。

端然捧上臁,周正尖来?。提跟?草鞋,倒插回头。

退步泛肩 妆,钩儿只一歹。版篓下来长,便把夺门揣。

踢到美心时,佳人齐喝。一个个汗 流粉腻透罗裳,兴懒情疏方叫海。

一气无冬夏,三秋永注春。炎波如鼎沸,热浪似汤新。

分溜滋禾稼,停流荡俗 尘。涓涓珠泪泛,滚滚玉团津。

润滑原非酿,清平还自温。瑞祥本地秀,造化乃天 真。

佳人洗处冰肌滑,涤荡尘烦玉体新。 褪放纽扣儿,解开罗带结。

白似银,玉体浑如雪。肘膊赛冰铺,香肩欺粉 贴。

肚皮软又绵,脊背光还洁。膝腕半围团,金莲三寸窄。

中间一段情,露出风流穴。 话说唐三藏幸亏龙子降妖,黑水河神开路,师徒们过了黑水河,找大路一直西来。

真个是迎风冒雪,戴月披星。行彀多时,又值早春天气。

但见: 三阳转运,万物生辉。三阳转运,满天明媚开图画;万物生辉,遍地芳菲设绣茵。

梅残数点雪,麦涨一川云。渐开冰解山泉溜,尽放萌芽没烧痕。

正是那:太昊乘震,勾芒御辰;花香风气暖,云淡日光新。道旁杨柳舒青眼,膏雨滋生万象春。

这是第四十四回的一段词。我自己的管中窥见,觉得吴承恩先生往往用很少的话给人描绘出一幅图来。

在这上面有两句:梅残数点雪,麦涨一川云。我们不妨设想一下,此时正是早春,俗语说春寒料峭,乍暖还寒,一朵盛开的梅花上还残留着些许尚未消融的雪,证明着寒冬的痕迹;而春已到来,花香风暖,云淡日新,麦已初成,一眼望去,满川碧绿,再加上微风吹过,随风摇摆,真是一幅美景啊! “水痕收,山骨瘦。

红叶纷飞,黄花时候。霜晴觉夜长,月白穿窗透。

家家烟火夕阳多,处处湖光寒水溜。白苹香,红蓼茂。

桔绿橙黄,柳衰谷秀。荒村雁落碎芦花,野店鸡声收菽豆。”

―――这首词,在我的印象里,很远.很近.很亲切. 山野风光,自然,清新. 是永远的西天朝佛路上的深秋,那样温柔的节气,山色万物皆有神明. 笔墨酣畅.刻画传神.感觉亲切. 月明清露冷, 八极迥无尘。 深树幽禽宿, 源头水溜汾。

飞萤光散影。

6. 忠犬八公读后感1000字

忠犬八公读后感

当十年后教授的妻子归来,她看到八公的一霎那,她也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当她哽咽地对八公说“你居然还在等”“我陪你等下一班车”时,我的眼泪,瞬间落下。

最令我动容的是影片的最后,八公知道自己即将走到生命的尽头,他却在风雪之中毅然选择走向车站。依旧是那个位置,它趴在那儿,有些疲惫的,缓缓地闭上了自己的双眼,恍然间,它仿佛看见了他的主人就像十年前一样,推开车站的大门,对它说“八公,我们回家”……真好,八公,你终于等到他了。

写这么长长的影评不为什么,只是被感动了,真的很好,在这个年代,还能有这么一部影片,能触动我的心灵。

再加一段话:

其实在影片中还有使我印象非常深刻的一句话。那是老教授的外孙问她外婆“外公是在哪里发现八公的?”时,老教授妻子的回答“实际上是八公发现外公的”。

不知是什么原因,这句话让我发-愣了很久。

茫茫人海中,唯独发现了你,这是一种怎样的缘分在牵扯着他们走进彼此的世界。

这部影片,我不敢再看第二遍,我怕我会再次泪流满面。只要一想起影片,我的脑海里就会浮现八公在车站门口苦苦等待的镜头,就算这样,我的眼眶也总会在回想中逐渐湿润。

诚是可贵的、同样也是执着的。秋田犬八公就用一生很好的诠释了这句话。从它被大学教授帕克决定收养时,就注定一生对主人帕克付出忠诚,永远不会改变。**后半段,我被许多故事情节感动的潸然泪下。从八公的故事中,不难看出,狗对主人忠诚是可贵的,对主人永远不变的忠诚尤为可贵。所以在日本,秋田犬乃至全部种类的狗,都被视为忠诚的化身,家庭的平安守护者,拥有很高的地位。

忠诚尤为可贵,必然值得人们去珍惜。忠诚,也可以说是对自己的宠物负责任。但是现在的种种,把忠诚、责任,都抛弃了。

最近一天的晚上,我在楼下散步,当走过一片枯树丛时,听见了小狗的哀鸣声,转眼一看,枯树丛里一对亮亮的眼睛看着我。我俯下腰仔细看,是一只白色小狗,很小,才几个月大,牙齿还未长全,身上到处是泥土,显然,被主人抛弃了。它摇了摇尾巴,叫了几声,好像是想我要食物,我把随身带的一块饼干给了它,便走了,身后就没有了哀鸣声。当走到家附近时惊奇的发现,它跟在我的身后,可我无法收养它,只给它找了个小树丛,投了几块食物。

想到这,心里不禁感叹起来:狗天生就要对人类对主人忠诚,为主人工作或供主人玩赏,这已经做得够多了,应该是主人心疼宠物,也对宠物负起责任来。怎可以随便抛弃宠物?辜负宠物对自己付出的忠诚?

我深知忠诚的可贵,每只宠物都或多或少的拥有八公的忠诚之心,不应该抛弃、辜负。所以 [

我起码对我养过的宠物负责任,至少没有抛弃他们,刻意捉弄他们。

对一件事物是否负忠诚,可以或多或少体现出对所有事物的忠诚。我想那些主人抛弃了自己的宠物,就等于抛弃了可贵的忠诚,抛弃了自己的责任,这样的人,对其他事物是否负责任,也就可见一斑了。

所以,你应该感恩他人、动物对你的忠诚,你同样应该用同等的忠诚,责任感来回报他们。而非抛弃责任、忠诚。

初三学生应该怎样写好作文呢?

一、多阅读。

阅读是基础,写作是运用,阅读对于写作非常重要。学生读什么好呢?当然是好文章,尤其是名篇。首先是课文,它们经专家们精心挑选,能代表各类文体特点,且十分适宜学生们学习,必须首先把这些文章学好。在此基础上,再适当开辟第二课堂,向课外阅读阵地延伸,得益于课外。在阅读过程中,一定要特别注意语言的学习积累,要记下书里的好词佳句。最好是备一小本子,随身携带,随时随地摘录和学习语言。同时,还要贵在一个“积”字,持之以恒。正所谓“涓涓清泉,汇成江河”。只有天天学语文,**积月累,你的语言才会越来越丰富,为写出好的文章奠定基础。遗憾的是学生们却往往忽略了这一点。须知,文章是以语言为第一要素的,语言功底若不过关,写好文章就成了空中楼阁了,所以,学习语言始终应是读语文的一项重要任务。古人读语文,就十分重视语言的学习和积累,现当代的很多文人作家也是如此,他们特别重视名篇佳句。这种学习方法确实很值得我们借鉴。

二、勤思考。

在阅读过程中,还应肯动脑筋,勤思考。每读一篇文章,要理解、领会作者如何立意、谋篇、行文,如何开头结尾,如何组织语言文字,句与句之间,段与段之间,等等。要推敲好词佳句的妙处。同时,要有学以致用的意识,掌握了某些知识,就要思考在什么情况下能派上用场。总之,阅读时要勤思考,只有把学思结合起来,才能尽快提高写作水平。

三、常练笔。

正像知道了游泳知识并不一定会游泳一样,懂得写作方法也不一定能写出好文章。作文要写得好,还必须常练笔。只有勤练笔,才能把从老师、书本那里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具体的写作中去,实现知识向技能的迁移。常练笔,首先是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作文。结合课文的作文,可以提倡模仿性写作,这是必要的。不过,随着训练的深入,就要逐渐增加创作性的因素,力求一个“活”字,要插上想像的翅膀,写出真情实感来,使文章更富有魅力。仅此还不够,学生还要坚持做读书笔记、记**记。有时记下身边发生的人和事,有时写下自己的读书心得,有时阐述一下对某个问题的见解等,在这方面,大可以随便一点,从免束手束脚的。这既可以提高遣词造句的能力,也可以积累资料,陶冶情操,锻炼提高思维能力。另外,学生还要积极参加学校举行的各种文学活动。如参加征文比赛、影评活动等等。特别还要强调的是,要重视培养阅读写作的兴趣。郭沫若同志说:“兴趣出勤奋,勤奋出天才”。事实上,读名篇佳作,可以享受其意境、情趣和艺术美,写文章,可以抒情达意,这实在是乐在其中,其乐无穷的!

总之,只要做到上述这些,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我们学生的写作功底就会渐渐扎实起来,思维也会随之活跃,能力也就提高了。

《傅雷家书》好词好句摘抄。

有许多的初三学生,一提到写作就感到头疼,面对干干净净的作文稿纸,脑海里却一片空白。其实如果我们掌握了写作的规律、方法与技巧,就会感觉到作文是一件有趣的事情。只要勤写多练,作文是可以熟能生巧的。

写作是一种创新活动,必须在反复实践中体会、揣摩才能明白其中的规律。写作能力是在不断实践中逐渐得到提高的。作文要写得好,必须常练笔,只有勤练笔,才能把老师、书本那里学到的语言知识运用到具体的写作中去,实现知识向技能的转化。好的写作方法、技巧都是从写作实践活动中一点点摸索、总结出来的。提高写作能力,不可能是一朝一夕的事,要具有坚持不懈的精神,要勤动笔,长练笔,不停笔。

初三学生应该怎样写好作文呢?

一、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作文

平时的教学中,老师会结合课文布置写作文的作业,初三学生一定要认真进行模仿性写作。当老师布置写作的文题一出来,就要迅速构思,待文章架构基本成型,就马上动手写作文,心里怎么想就怎么写。写作时决不因任何干扰而停下来不过,随着训练的深入,要逐渐增加创造性因素。要插上想象的翅膀,写出真情实感来,使文章更富有魅力。

二、坚持做读书笔记、记日记

每一天安排时间记下身边发生的有趣的人和有意义的事,可以写一写自己的读书心得,或者说一说对某个问题的自我见解等,在这方面,我们可以海阔天空的想,充满想象力的写,不要束手束脚。这样既可以提高遣词造句的能力,也可以积累作文素材、陶冶情操、提高思维能力。

三、积极参加学校举行的各种文学活动

积极参加学校或区县乃至全国组织的征文比赛、影评等语文活动,通过和其他人的比较、交流来激发自己的写作意志,从而不断提高写作水平。活动重在参与,可以积极参加活动就是一种提高,就是一种经历。

四、培养阅读与写作的兴趣

初三学生多读一读名篇佳作,可以品味到名篇佳作的意境、情趣和艺术美;初三学生多写一写文章,可以抒情达意,这其实是学习中的一大乐事,学生要学会沉浸在其中……

我们所有学生要明白,写作没有捷径可走,写作水平的提高也不是一朝一夕之事,如果要说有要诀,要诀就是“勤练笔”,熟能生巧,艺熟必精。

我的101个人生目标

好词:

不刊之论、苦心孤诣、深孚众望、梁上君子、明日黄花、万马齐喑、良师益友、涕泗横流、枘凿赤子、趋之若鹜、望其项背、耳提面命、莘莘学子、休戚相关、琳琅满目、不易之论、弹冠相庆、涣然冰释

好句:

1、好孩子,我真该夸奖你几句才好。回想一九五一年四月刚从昆明回沪的时期,你真是从低洼中到了半山腰了。希望你从此注意整个的修养,将来一定能攀蹬峰顶。

2、要把这些事情当作心灵的灰烬来看,看的时候当然不免感触万端,但不要刻骨铭心地伤害自己,而要像对着古战场一般的存着凭吊的心怀。

3、音乐院长说你的演奏像流水,像河;更令我想到克利斯朵夫的象征。天舅舅说你小时候常以克利斯朵夫自命;而你的个性居然和罗曼罗兰的理想有些相像了。河,莱茵,江声浩荡……钟声复起,天已黎明……中国正到了“复旦”的黎明时期,但愿你做中国的——新中国的——钟声,响遍世界,响遍每个人的心!

4、一切做人的道理,你心里无不明白,吃亏的是没有事实表现;希望你从今以后,一辈于记住这一点。大小事都要对人家有交代!

5、个人消灭了,茫茫宇宙照样进行。个人算什么呢?

6、一般小朋友,在家自学的都犯一个大毛病:太不关心大局,对社会主义的改造事业很冷淡。辛酸的眼泪是培养你心灵的酒浆。

7、得失成败尽量置之度外,只求竭其所能,无愧于心。

8、自己责备自己而没有行动表现,我是最不赞成的。这是做人的基本作风,不仅对某人某事而已,我以前常和你说的,只有事实才能证明你的心意,只有行动才能表明你的心迹。待朋友不能如此马虎。生性并非“薄情”的人,在行动上做得跟“薄情”一样,是最冤枉的,犯不着的。正如一个并不调皮的人耍调皮而结果反吃亏,一个道理。

9、自信太强,不免流于骄傲,看事太轻易,未免幼稚狂妄。

傅雷(1908-1966),翻译家,文艺评论家。一生译著宏富,翻译作品达34部。

《傅雷家书》是我国文学艺术翻译家傅雷及夫人1954-1966年间写给孩子傅聪、傅敏的家信摘编,该书是一本优秀的青年思想修养读物,是素质教育的经典范本,是充满着父爱的教子名篇。他们苦心孤诣、呕心沥血地培养的两个孩子(傅聪-著名钢琴大师、傅敏-英语特级教师),教育他们先做人,后成"家",是培养孩子独立思考,因材施教等教育思想的成功体现,因此傅雷夫妇也成为了中国的典范父母。

周记没有题材应该怎么写?

1、找到自己可一生为之奋斗的目标

2、考取985大学的研究生(或者国外读研),争取国外交流学习的机会

3、参加国家级英语竞赛(演讲、阅读、写作),并获省奖

4、研究生期间,考取专业翻译证书(口译、笔译)

5、学习二外德语(正在)

6、大学期间,阅读超过50本英文原著书

7、大二期间担任艺术团国标舞队队长一职,不留遗憾(我完成了)

8、向优秀的人学习

9、提高学习工作效率,不拖拖拉拉,不浪费时间

10、大一、大二、大三,参加学校组织的暑期支教活动

11、有过至少一次的英语主持经历

12、读书时,摘抄好词好句好段

13、积极参加志愿活动

14、与朋友来一次难忘的自驾游毕业旅行

15、

16、毕业之前,当一回瘦子,瘦到100斤以下(正在路上)

17、

18、开一个电台栏目,成为英语电台主播

19、(成为贵大艺术团团长级)

20、染一次头发,海王女朋友发色骚红

21、做一次国际志愿者

22、每周一部**观看,并写上豆瓣影评,不限字数

23、去世界顶级一流大学访学一次

24、去北方看一次大雪,过一次冬天

25、做一本纪录自己小幸福的书(姜浪莎的绘本正在进行中)

26、学习化淡妆

27、买一套合身的、好看的正装

28、写一首歌,拍一只mv

29、学习画画

1、一周三跑,每次慢跑至少三公里

2、早睡早起,晚12:00睡,早6点起,周六周日也是如常,除了特殊情况,例如任务过多、时间不够、突发情况等等

3、每天喝水至少800ml

4、多吃果蔬,少吃零食、油腻食物

5、少刷手机,不做低头族

6、成为自信、勇敢、独立、诗意的“侠女”

7、自律即自由

8、一定要做自己想做的事

9、在做出决定的时候,首先想想自己是否喜欢

10、不要过于在乎外表,要相信每个人都有自己独一无二的美丽

11、诚实守信,温和待人

12、学会发现别人的优点,并适当称赞

13、学会收获快乐

14、写一封遗书

15、跑一次10公里(公里数无上限)

1、常回家待待,节日都能回家

2、多跟家人、朋友打电话,细心关注家人朋友的生活

3、控制自己的好友范围,正确认识和使用社交网络

4、相信爱情

5、懂得感恩,常说“谢谢你”“对不起”

6、

7、每年都留出两个星期的时间,待在家里,陪家人

8、参加我最好的朋友们的婚礼

9、在能力范围内,帮助家人实现愿望

10、带着我亲侄女看世界

11、每年生日的时候,都亲自做一顿丰富的佳肴

12、在合适的时期,领养一个孩子

13、与知心挚友玩到死去

1、阅读5000本书籍

2、学习舞蹈(国标舞或者爵士舞)

3、学习一门乐器(口琴、吉他或者琵琶、古琴)

4、常写作,诗歌、散文、日记、等等

5、每周一天出外风拍摄照片、小,学习人像拍摄

6、环球旅行,一生的目标

7、提高自己的思辨能力

8、兼职或者拿奖学金,买一部单反相机(近期,预计半年时间内)(貌似要实现了)(实现了)

9、体验极限运动,比如蹦极、跳伞等等

10、参加李健、Taylor Swift演唱会

11、留一次长发,剪一次男士短发

12、练习书法、画画

13、养一只超大的狗

14、成为一名业余爱好摄影师

15、穿旗袍装,拍摄一组民国风的艺术照

16、学会游泳

17、参加江南的签售会

18、学会烹饪

19、每日一张微笑自拍,每年做一个自拍锦集

20、每天都尝试新的东西

21、拥有更健康的身体,养皮肤,养头发

22、吃完世界上所有的不同口味、品牌的冰淇淋

23、走完世界上所有的寺庙和城堡

24、学会拳击,或者跆拳道,或者格斗术,减肥防身解压

25、在一座陌生的城市住上一段时间

26、每月一次**院看**

27、交世界各地的朋友

1、成为一名专业翻译员

2、拥有自己的一家小书店,不需要很大,只要有书就可以

3、尝试不同的职业,体验不同的生活方式

4、出书,可以是散文集,也可以是故事

5、有自己的房子

6、当一回群众演员

7、当一回动物园饲养员

1、回到故土,养一只狗,种一片土,晒一窗的阳光,荡一身四季的花香

2、成为世界上最快乐的老太太

用心去感受生活,既然你天天在生活着,怎么会没有题材呢,随便一件小事都是可以写的啊,平时吃饭,散步这些生活事都是好题材,或者联系最近天气变热对你生活的影响啊....记住,生活就是题材!姐姐的经验啦...